四、强化过程监督,发挥职能作用
对项目运作过程的监督管理,主要有四个方面: 一是充分发挥项目管理部的宏观监控职能,加强项目的前期、中期和竣工验交效益评估,核定项目各项指标,尤其要核定项目经济指标的落实情况,进行宏观监督管理;二是发挥审计部门的微观监控职能,加强项目的中间和最终审计,规范管理行为,核定经营成果,进行项目微观监管控制;三是加强效能监察,对项目运作进行日常性跟踪监管,发现问题及时纠正,完善措施,堵塞管理漏洞;四是充分发挥项目督察对各监督部门的监管作用。项目督察组由董事长和总会计师任组长,主要职责是对项目评估、审计、监察等监督部门的工作进行监督管理,解决监督工作和项目管理中出现的共性与个性问题,协调各方关系,规范监督行为,进行绩效考核,保持项目始终处于有序、高效、规范的运作状态。
五、优化管理干部结构,提高项目整体素质
项目管理的成败最终取决于人的因素。首先,要按照干部“四化”方针,建设一支懂经营、精技术、善管理、经得起实践考验、能代表企业和职工利益、具有强烈责任感、事业心和敬业精神的高素质项目管理干部队伍。其次,要按照精干高效、一专多能的原则,大力选拔技术、业务精湛的青年干部组建一支精干高效的项目管理层,使他们在项目计划、财务、技术、物资、设备、安质以及对外交往等具体工作实践中,增长才干,提高个人素质,保持项目管理层的精干高效。第三、要建立健全考核考评的激励约束机制。在项目上任职的管理干部,一个项目结束后,要对其“德、能、勤、绩、廉”进行综合考核考评,建立管理干部业绩档案,对不胜任项目管理工作的干部,也要实事求是的提出意见和建议,为选拔任命干部提供重要依据,形成“能者上,庸者让”的良好竞争氛围,为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提供组织保证。
(T111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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